马钢2003年第四期产品价格说明
说
明
书 一、本产品出厂价格表按照ISO9002的要求,表列产品已通过合同评审(不含新产品),并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现予正式发布执行。合同员在签订合同时视作已经过合同评审。 二、表列各品种价格基础上的各项加减价 1、 线材 1.1、优焊线表列价格为基价,以E级钢交货,加价10元/吨。 1.2、表中未注明规格的Ф5.5系列线材、加价50元/吨。 2、棒材 2.1、表列螺纹钢为Ⅱ级螺纹钢(HRB335)、9米定尺和12米定尺、理重交货价格。普碳圆钢为9米、6米定尺、实重交货价格。 2.2、棒材、三轧螺纹钢、圆钢9米非定尺减价70元/吨;棒材螺纹钢12米非定尺减价40元/吨。三轧螺纹钢、圆钢6~9米非尺减价140元/吨。 3、型材 3.1、角钢非定尺减价120元/吨;槽钢、大型工字钢非定尺减价100元/吨。 3.2、角、槽钢、大型工字钢表列价格为Q235A交货基价,以09GrPV交货,加价180元/吨;以Q345A交货,加价170元/吨;以B级钢交货,加价30元/吨;以C级钢交货,加价100元/吨。 4、H型钢 4.1、表列H型钢为12米定尺、理重交货价格。非定尺减价100元/吨。 4.2、特殊定尺要求加价:>12米特殊定尺加价170元/吨,<12米特殊定尺加价130元/吨。 4.3、H型钢表列价格为Q235A、B交货基价。以Q235C交货,加价50元/吨;以Q345A、B交货,加价220元/吨;以Q345C交货,加价300元/吨;特殊钢种及规格交货,加减价另议。 5、带钢 5.1、带钢表列价格为镇静钢、宽度145-208mm交货基价,以沸腾钢交货,加价20元/吨;特殊要求的,加价另议。 6、中板 6.1、表列普碳、低合金钢板为“A”级、尺寸为1700≤宽度≤2100mm,长度≥5000mm的价格。 6.1.1、合同对板宽要求1800mm或2000mm交货,加价10元/吨;对板宽提出其它特殊要求,加价20元/吨;长度要求特殊范围定尺交货,加价20元/吨,如要求单定长交货,加价40元/吨。 6.1.2、合同要求板宽和板长双定尺1800mm×8000mm或2000mm×8000mm交货,加价50元/吨;其它规格的双定尺板,加价60元/吨。 6.1.3、板宽<1700mm或板长<5000mm交货,各减价50元/吨(合同有要求的除外)。 6.1.4、除Q235以外的普碳系列,在Q235A基价上减价50元/吨(如Q195、Q215、Q255等,合同有要求的除外)。 6.1.5、普碳板系列实行等级加价,合同要求以“B”级交货,加价20元/吨;以“C”级交货,加价50元/吨。 6.1.6、低合金(Q295A、Q345A、Q390A)系列实行等级加价,合同要求以“Q345B”交货,加价20元/吨。 6.1.7、按国外标准组织生产的中板产品(同时能与中国标准套用的)加价20元/吨。 6.2、表列容器板、锅炉板为宽度1800mm、长度≥5000mm、I级探伤交货的价格。 6.2.1、合同对板宽提出特殊要求,加价30元/吨。 6.2.2、合同对板长提出特殊要求,加价20元/吨。 6.2.3、16MnR免检板,加价17元/吨。 6.2.4、对容器板、锅炉板实际交货长度<5000mm或宽度不等于1800mm,减价40元/吨。 6.3、表列船板为中国船级社认可的1800mm×8000mm、2000mm×8000mm、1800mm×10000mm、2000mm×10000mm双定尺价格,合同要求特殊宽度,加价20元/吨;合同要求特殊长度,加价20元/吨。 6.3.1、合同对长宽尺寸无要求的非定尺船板,减价40元/吨;对非定尺船板宽度要求1800mm或2000mm的,减价30元/吨;对非定尺船板宽度有其他要求的,减价20元/吨;对非定尺船板长度有其他要求的,减价20元/吨。 6.3.2、对经国外船级社认可的船板,加价20元/吨。 6.3.3、合同要求B级船板交货,加价20元/吨。 6.4、表列切边厚板为开具质量保证书的价格,毛边板为开具质量介绍书的价格。 6.4.1、对于厚度>30mm的毛边板,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签订相应的技术协议。 6.4.2、乱尺板(非计划板)、利用板(性能不合、不分材质)在同规格普碳板表列基价基础上,下浮70元/吨,开具质量介绍书。 7、水渣 7.1、价格表中所列的水渣含税价格为含厂内运杂费的离站(港)含税价。 8、其他 8.1、开具质量介绍书的钢材(中板、矿用钢、支撑钢除外),在同规格、同钢种正品钢材表列价格基础上,减价85元/吨。 三、优惠办法 (一)批量优惠办法 1、 中型材
2、 HRB335螺纹钢
3、 HRB400螺纹钢
4、 普中板
5、 低合金板
6、 专用板
7、 船用板
8、 H型钢
9、 普碳线材、低碳易拉丝钢
10、优线
11、钢坯(锭)
12、生铁
13、水渣
(二)、付款优惠办法 1、钢材
说明:(1)承兑汇票亦可按规定贴息,并在价格中体现。 (2)凡到款签订钢材供货合同的,向用户收取的贴息收入或向用户反贴息支出,在当期产品出厂价格中体现或在下一批供货合同的钢材出厂价格中体现。 2、钢坯(锭) 现款在表列基价的基础上优惠45元/吨,承兑汇票按规定贴息,并在价格中体现。 3、生铁
4、水渣 表列价格为现款含税出厂价格,承兑汇票按规定贴息,并在价格中体现。
(三)、铁路运输补贴 用户与公司签约到款有效合同时,合同交货产品(除一轧产品、次材、次坯、铁、渣)到站为南京铁路分局(沪宁线至常州站、津浦线至东葛站、皖赣线至倒湖站、宣杭线至广德站)以内的,享受铁路运输补贴10元/吨;到站为南京铁路分局以外的,享受铁路运输补贴30元/吨。H型钢不享受铁路运输补贴。 (四)、上述(一)~(三)项优惠可以叠加享受。在合同期(按规定到款的有效合同)内,出厂价下浮,成交价相应下调。 四、厂内运杂费 (1)铁路运输:中板31.8元/吨,其它钢材21.8元/吨,钢坯(锭)21.75元/吨,生铁16.75元/吨。 (2)自提:钢材、钢坯(锭)10元/吨,生铁8元/吨。 五、本说明中所有加、减价和各项优惠除水渣含税外,其余产品均为不含税。 六、凡与本价格相抵触的有关规定一律以本价格表为准。 七、贴息利率按公司计财部当期规定执行。 八、本价格表解释权属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 九、本价格表自二○○三年六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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