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收购宁波宝新不锈钢54%股权及上海一钢钢铁主业资产和业务
2004-09-29 00:00 来源: 我的钢铁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9月27日上午在北京中国大饭店举行。
据悉,此次会议一是通过了增发新股的决议,另一重点就是审议通过《关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收购资产的议案》。
1、批准公司和上海宝钢集团公司签订《关于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根据该协议向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收购其持有的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2、批准公司和上海宝钢集团公司签订《关于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根据该协议向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收购其持有的宝钢化工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3、批准公司和上海宝钢集团公司签订《关于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根据该协议向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收购其持有的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54%的股权;
4、批准公司和上海宝钢集团公司签订《关于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收购协议》,根据该协议向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收购其持有的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150,044,070股国家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57.22%;
5、批准公司和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宝钢集团上海梅山有限公司签订《关于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收购协议》,根据该协议向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及宝钢集团上海梅山有限公司收购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普通股最多不超过5,774,980,707股的股份(具体数额取决于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及/或宝钢集团上海梅山有限公司事先向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某些其他股东收购的股份数额),最高占该公司总股本的92.30%;
6、批准公司和宝钢集团上海第一钢铁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宝钢集团上海第一钢铁有限公司的资产收购协议》,根据该协议向宝钢集团上海第一钢铁有限公司收购其钢铁主业资产和业务;
7、批准公司和宝钢集团上海五钢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宝钢集团上海五钢有限公司的资产收购协议》,根据该协议向宝钢集团上海五钢有限公司收购其钢铁主业资产和业务;
8、批准公司和上海宝钢集团公司签订《关于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所属嵊泗马迹山港区的资产收购协议》,根据该协议向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收购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所属嵊泗马迹山港区的全部资产和业务;
9、批准公司和上海宝钢集团公司签订《关于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所属海外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根据该协议向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收购其持有的宝岛贸易有限公司、宝钢新加坡贸易有限公司、宝和通商株式会社、宝钢美洲贸易有限公司、宝钢欧洲贸易有限公司、宝运企业有限公司、宝钢巴西贸易有限公司、宝钢澳大利亚矿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宝金企业有限公司50%的股权,宝华瑞矿山股份有限公司的5000股优先股(占该公司已经发行股份的50%);
10、批准公司和上海钢铁研究所签订《关于上海钢铁研究所的资产收购协议》,根据该协议向上海钢铁研究所收购其部分资产和业务;
11、批准公司和宝钢集团上海梅山有限公司签订《房地产收购协议》,根据该协议向宝钢集团上海梅山有限公司收购位于南京市板桥新建的两宗合计面积为413,170平方米的工业用土地的使用权及该等土地上面的合计建筑面积为21,535.51平方米的全部房屋。
据悉,此次会议一是通过了增发新股的决议,另一重点就是审议通过《关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收购资产的议案》。
1、批准公司和上海宝钢集团公司签订《关于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根据该协议向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收购其持有的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2、批准公司和上海宝钢集团公司签订《关于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根据该协议向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收购其持有的宝钢化工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3、批准公司和上海宝钢集团公司签订《关于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根据该协议向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收购其持有的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54%的股权;
4、批准公司和上海宝钢集团公司签订《关于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收购协议》,根据该协议向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收购其持有的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150,044,070股国家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57.22%;
5、批准公司和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宝钢集团上海梅山有限公司签订《关于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收购协议》,根据该协议向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及宝钢集团上海梅山有限公司收购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普通股最多不超过5,774,980,707股的股份(具体数额取决于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及/或宝钢集团上海梅山有限公司事先向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某些其他股东收购的股份数额),最高占该公司总股本的92.30%;
6、批准公司和宝钢集团上海第一钢铁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宝钢集团上海第一钢铁有限公司的资产收购协议》,根据该协议向宝钢集团上海第一钢铁有限公司收购其钢铁主业资产和业务;
7、批准公司和宝钢集团上海五钢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宝钢集团上海五钢有限公司的资产收购协议》,根据该协议向宝钢集团上海五钢有限公司收购其钢铁主业资产和业务;
8、批准公司和上海宝钢集团公司签订《关于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所属嵊泗马迹山港区的资产收购协议》,根据该协议向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收购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所属嵊泗马迹山港区的全部资产和业务;
9、批准公司和上海宝钢集团公司签订《关于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所属海外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根据该协议向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收购其持有的宝岛贸易有限公司、宝钢新加坡贸易有限公司、宝和通商株式会社、宝钢美洲贸易有限公司、宝钢欧洲贸易有限公司、宝运企业有限公司、宝钢巴西贸易有限公司、宝钢澳大利亚矿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宝金企业有限公司50%的股权,宝华瑞矿山股份有限公司的5000股优先股(占该公司已经发行股份的50%);
10、批准公司和上海钢铁研究所签订《关于上海钢铁研究所的资产收购协议》,根据该协议向上海钢铁研究所收购其部分资产和业务;
11、批准公司和宝钢集团上海梅山有限公司签订《房地产收购协议》,根据该协议向宝钢集团上海梅山有限公司收购位于南京市板桥新建的两宗合计面积为413,170平方米的工业用土地的使用权及该等土地上面的合计建筑面积为21,535.51平方米的全部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