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钢2005年第1季度报告

2005-05-09 00:00 来源: 我的钢铁
    一、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今年一季度,我国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对国内钢铁市场需求形成有效支撑。但是,主要原燃料及电力价格的大幅上升,也给钢铁企业带来较大的生产经营压力。
    报告期,本集团(即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通过调整产品结构,优化生产工艺,强化成本管理,使生产经营的良好势头得以继续保持。
    2005年1-3月,本集团共生产生铁188万吨、粗钢219万吨及钢材204万吨,同比分别增长12.57%、17.74%及15.25%。
    二、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A、关联交易
    20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本公司与集团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所有关联交易均系在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且对本公司利润并无不利影响。
    ● 本公司与集团公司之间就《服务协议》所支付之款项详情(人民币千元):
    该等服务价格应相等于或不得超过该项协定服务的国家价格;或如无适用的国家价格,则为该项协定服务的市场价格。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后决定,不得超过马鞍山市价格认证中心注册价格鉴证师所认证的市场价格。
    ● 本公司与集团公司之间就《矿石购销协议》所支付之金额详情(人民币千元):
    本公司每年从集团公司购买的铁矿石之每吨度价格,经双方不时协商决定,但不得超过前一年度供应最大量铁矿石予公司的前三家独立供货商提供铁矿石到达公司的相同类别的铁矿石加权平均吨度价;石灰石、白云石的价格由双方不时协商决定,但不得超过前一年度供应最大量石灰石、白云石予公司的前三家独立供货商提供石灰石、白云石到达公司的加权平均价。
    ● 除以上根据《服务协议》及《矿石购销协议》达成的关联交易外,其它与集团公司构成的日常关联交易之款项(人民币千元):
    该等交易以市场价为定价基准,且与一般商业条款比较,其条款对本公司至少同样有利。
    B、本公司1995年在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深圳代表处存港币9,320千元,存期一年。中国人民银行关闭中创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确认本公司的债权为:扣除本公司已收到的利息部分,该公司尚欠本公司存款本金港币7,138千元、利息港币2,296千元。2004年7月21日,清算组通知公司经中国人民银行确认的债务清偿方案:清算组委托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在5年内将原中创公司全部资产处置所得偿还除人民银行、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外的债权人,按照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理计划,2003年、2004年和2005年每年分别清偿债权本金的10%,2006年和2007年按变现金额支付,整体清偿金额由全部资产最终处置结果决定。2004年12月,清算组进行债务清偿第一次资金分配,比例为本金的10%,本公司收到人民币757千元。2005年2月,清算组进行债务清偿第二次资金分配,比例为本金的10%,本公司收到人民币757千元。
    C、企业年金
    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本公司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及安徽省政府有关文件,决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由公司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由公司承担的年金费用按职工个人缴费的同基数、同比例支付,缴费基数每年七月一日调整一次,公司年缴费总额不超过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2005年大约支付人民币65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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