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同意包钢进行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

2006-01-06 00:00 来源: 我的钢铁
    日前,公司接到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复,同意包钢生态工业园按照《包头钢铁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进行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并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申报、命名和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要求,向有关部门报送示范园区建设的进展情况。待示范园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后,再按规定程序申请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命名。
    包头钢铁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是包头市、包钢基于促进包钢及周边地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通过提升包钢整体实力,带动包头市社会经济腾飞而制定的。2004年11月份,《包钢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专家评审。
    通过评审后,公司在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扩大产能的同时,大力开展节能环保工程的建设,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按照《包钢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努力增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树立科学发展观,推进循环经济,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极大地改善了厂区的环境面貌,提高了公司环保工作的水平。同时按照循环经济的理念,公司将建设生态工业园区作为实现包钢生态转型的重要手段,在包钢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全面启动过程中,向国家环保总局提交了创建包钢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申请。
    在批复中,国家环保总局要求包头市和包钢就包钢示范园区的建设要以循环经济和生态工业理论为指导,针对钢铁行业高耗能、高污染的特点,从产品代谢和废弃物的利用入手,实施钢铁群落优化工程、稀土群落清洁化工程、物质代谢同化工程、能源利用集成化工程、生态环境功能提升工程和支持网络强化工程,最终解决当地环境污染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为我国钢铁产业生态化转型及西部大开发提供借鉴。同时要求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加强对示范园区建设的指导与协调,制定促进示范园区建设和发展的相关政策,支持示范园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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