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新轧获准收购集团资产

2006-02-06 00:00 来源: 我的钢铁
    中国证监会日前核准鞍钢新轧(000898)新增股份收购鞍钢集团持有的新钢铁公司100%股权的方案。根据相关协议,鞍钢新轧和新钢铁公司将自2006年1月1日起合并报表,从而完成鞍钢集团钢铁主业整体上市的计划。
    鞍钢新轧由鞍钢集团独家发起设立,1997年先后发行89000万股H股和30000万股A股。2005年10月20日,鞍钢新轧与鞍钢集团签署协议,以每股4.29元的价格新增29.7亿股A股,以200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经评估的新钢铁公司的资产净值196.9亿元为基准价,收购鞍钢集团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相关议案已经2005年12月28日召开的相关股东会议批准,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均已核准鞍钢集团的要约收购豁免申请。新钢铁公司现有炼铁厂、炼钢厂、热轧带钢厂等22个生产和辅助生产单位,集中了除鞍钢新轧之外的鞍钢集团钢铁主业的主要资产。2005年末,新钢铁公司具备年产铁1500万吨、钢1347万吨、钢材1455万吨、冶金焦602万吨、烧结2100万吨的综合生产能力。
    本次资产收购,实现了鞍钢集团钢铁主业的资产整合。鞍钢新轧将因此拥有焦化、烧结、炼铁、炼钢、轧钢等一整套现代化钢铁生产工艺流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对鞍钢新轧谋求实质性的、长远的价值增值具有战略意义。
    据预测,本次收购完成后,2005年及2006年度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模拟合并盈利预测的税后利润不会少于人民币21.32亿元和61.28亿元。2010年前,鞍钢在鞍山地区的整体规模将达到2000万吨钢以上。(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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