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底前湖南省淘汰落后炼钢产能45万吨

2012-08-01 15:26 来源:钢联资讯 作者:沈一冰

7月31日,省经信委公布2012年湖南省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和企业名单(第一批),要求相关企业2012年10月底前必须全部拆除已公告应淘汰的落后产能主体设备、生产线,严禁淘汰的落后产能设备转移;各级政府11月底前必须完成对所有淘汰的落后产能企业的现场检查和验收。

钢联资讯从上述名单中了解到,湖南省第一批淘汰落后产能涉及炼钢、铁合金、电解铝、焦炭、电石、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铅酸蓄电池、水泥、玻璃、造纸、柠檬酸、制革、化纤、印染等16大行业。其中,冶金行业淘汰落后炼钢产能45万吨、铁合金产能26.69万吨、焦炭产能58万吨。炎陵县水口坝头钢厂承担2座30吨电炉的淘汰落后任务,涉及炼钢产能15万吨;衡阳华菱连轧管有限公司承担2座30吨电炉的淘汰落后任务,涉及炼钢产能30万吨。

附件:2012年湖南省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和企业名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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