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钢能源中心上半年预计盈利1.34亿元

2016-07-20 11:02 来源:我的钢铁网 更多历史数据,上钢联数据

上半年,酒钢能源中心积极转变观念,主动适应新电改政策背景下的电力产业“新常态”,紧盯全年目标任务,多措并举夯实管理基础,深入挖掘经营潜力,实现了从工厂管理的思维模式向电力企业经营管理思维模式的转变,从重安全、轻经济向安全与经济并重的转变,从只重视产品质量向更加重视对用户服务质量的转变。

上半年,该中心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目标。经营目标方面,完成收入11.81亿元,完成年计划的56.2%,利润预计完成1.34亿元,完成累计计划的116.4%。主要产品产量方面,完成发电量99.56亿千瓦时,完成年度计划的49.73%。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方面,发电煤耗完成288.7克/千瓦时,比年计划降低15.11克/千瓦时,同比降低10.06克/千瓦时;供电煤耗完成303.97克/千瓦时,比年计划降低16.96克/千瓦时,同比降低12.52克/千瓦时。

为确保生产安全稳定,能源中心按照“查、整、评”的工作步骤,发挥安全监察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的作用,杜绝了各类违章;坚持“四不放过”的事故防范原则,落实预控措施,有效控制了各类事故;着重对易造成群体性伤害的重点危险源和有害场所进行严控,杜绝了人员群体性伤害事故;重视事故演练,提高了能源系统事故防范能力。上半年,能源中心生产性人生伤害事故、较大及以上生产事故为零,异常以上事件同比降低75%,保证了电力稳定供应。

对于能源系统而言,降低原料的采购成本是重中之重。因此,该中心以“经济采购、安全掺烧”的用煤要求,大力实施了“以策克方向动力煤为主、哈密方向动力煤为辅、地方煤为补充、新煤种为储备”的用煤采购策略,利用嘉策铁路的运价优势,提高策克煤的用量。上半年,动力煤采购价格同比降低28.6%,降低采购资金2.99亿元,有效促进了发电成本降低。同时,该中心不等不靠,开展了策克、红柳大泉等地方性煤种的掺烧攻关,使潞安煤的掺烧比例达到了14%,为电厂用煤多元化奠定了技术基础。

在降低动力煤采购成本的同时,能源中心着力降低外委维修费用和项目建设费用。上半年,能源中心主动承接机组外委维修工作,外委维修费用同比降低了40%;主动承担宏丰开关站电气系统的安装施工和调试工作,节约项目投资4500万元。同时,能源中心积极与省电力公司、华能发电集团进行谈判、磋商,完成了东兴业公司、宏电铁合金公司以及宏达公司的大用户直供电交易。上半年,完成东兴铝业公司直供电量20.8亿千瓦时,完成宏电铁合金公司交易电量3.08亿千瓦时,完成宏达公司交易电量0.4亿千瓦时,降低集团公司用电成本3.7亿元。此外,面对全省用电需求持续下滑、送外省电量减少、新能源发电份额增加、火电机组负荷空间被挤压的不利局面,能源中心主动作为,加强对外协调,争取上网负荷空间,最大限度发挥自备机组优势,有效降低了用电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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