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宏旺年产100万吨不锈钢冷轧项目环评获批

2018-04-26 10:58 来源:宁德环保局 更多历史数据,上钢联数据

根据宁德环保局官方消息,《福建宏旺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不锈钢冷轧项目新增脱脂工艺及酸再生系统、排水方案调整环境影响补充说明》和申请备案的请示收悉。函复如下:

一、根据补充说明结论和《福建宏旺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不锈钢冷轧项目新增脱脂工艺及酸再生系统、排水方案调整环境影响补充说明技术审查会专家意见》及专家组长复审意见,同意对补充说明予以备案。

二、本次变动内容为:对酸洗工艺进行调整,在原设计采用“Scanacon公司酸净化再生系统”的基础上,增加鲁斯纳焙烧法酸再生系统。

酸洗工艺调整后,取消现有直接轧制退火酸洗机组配套的1座酸再生能力为6.0t/h的酸再生系统,保留1#冷轧退火酸洗机组配套的1座酸再生能力为2.0t/h的酸再生系统;

将第二阶段再生能力为7.2t/h的2#冷轧退火酸洗机组配套的酸再生系统调整为1座酸再生能力为7.5t/h的鲁斯纳焙烧法酸再生系统;

调整后共2套酸再生系统,再生能力为9.5t/h。1450生产线在退火之前增加热水脱脂工艺。

优化带钢表面电解清洗流程。综合废水由“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变更为“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纳入福安市湾坞西片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其他建设内容不变。

三、宏旺公司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鲁斯纳焙烧法酸再生系统应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处理粉尘,配套建设两级喷射洗涤塔+选择性催化还原处理含酸尾气,鲁斯纳焙烧法酸再生站产生的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表1二级、表2标准限值。

(二)应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给排水系统。浓酸废水经采用“氢氧化钠、氯化钠破乳+混凝沉淀+过滤”处理工艺,总铬、六价铬、镍等重金属污染物经处理达《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特别排放限值后,进入综合污水处理系统。

综合污水经采用“絮凝沉淀、气浮、过滤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部分外排;综合污水外排的常规污染物应达到《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表2规定的间接排放限值要求;总铬、六价铬、总镍等一类污染物应达到表3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外排的综合废水纳入福安市湾坞西片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项目新增外排生产废水量不得多于240m3/d,新增水污染物排放总量:COD≤3.6t/a,氨氮≤0.36t/a。

四、其他要求仍按《宁德市环保局关于福建宏旺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不锈钢冷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宁市环监﹝2015﹞15号)和《宁德市环保局关于福建宏旺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不锈钢冷轧第一阶段(年产70万吨生产线)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宁市环验﹝2016﹞28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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