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安钢铁公司氧枪喷头(加工费)采购招标公告

2021-03-19 15:49 来源:我的钢铁网 更多历史数据,上钢联数据

业务编号:ZB/SC2021-PS056

一、招标项目内容、技术要求、计划招标时间等

(一)招标项目名称:氧枪喷头(加工费)采购。

(二)招标采购数量:以需方年度实际采购量为准。

(三)技术要求:按需方提供的图纸参数制作,能根据生产实际需求及时调整尺寸。

(四)计划招标时间:2021年4月上旬(具体以招标说明书为准)。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 3月28日17时。

(六)其他:无。

二、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的生产厂家。

三、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

(一)交货结算方式:按零库存模式,供方接需方通知送货,货到需方指定地点,以需方使用单位当月出库数量结算,投标单位按招标价格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挂账后一个月内,招标单位以六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滚动支付货款。支付低于六个月承兑或银行转帐时按需方财务规定收取资金占用费,需方开具6%增值税发票。产品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供方如约履行完毕“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约定义务的情况下,于质保期满双方无异议后返还供方,质保金不计息。

(二)交货必须附产品合格证,持入库凭证到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湘东片或安源片物资仓库验收。

四、意向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一)资质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有生产许可证、体系认证证书、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等一并附上。

2.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必须有法人章或签字及加盖公章)、承诺书。

3.企业介绍和此招标内容相关的业绩合同。

4.投标单位开票信息。

上述资料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二)提交方式:发送邮件至agqhb@pxsteel.com,发邮件时请注明邮件主题名称:XXXX公司报名氧枪喷头(加工费)采购项目招标资质文件。网上报名如不按此要求发送邮件,招标方对邮件遗失所造成的后果不负任何责任。

五、投标方式

招标单位对意向投标单位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查,向审查合格单位发出招标说明书,请接到招标说明书的单位按要求时间交纳相应投标保证金(20000元)、投标报名费(500元)等。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标的金额的5%收取,多退少补。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宣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无息)。开票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湘东支行

账号:36001752010052504776

六、招标方信息

(一)招标单位名称:萍安钢铁设备材料公司

(二)招标项目业务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杜工18870595088

(三)设备材料公司监督电话:蔡工 18870598169

(四)审监法务部监督电话:王先生 0799-6356116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2021年3月19日

法人代表授权书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特授权___________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贵公司氧枪喷头(加工费)采购(业务编号:ZB/SC2021-PS056)招标活动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的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有效期:_2021_年_3_月_23_日至_2022_年_3_月_22_日。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之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授权人(签章):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公章)    

签署时间:2021.3.22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承 诺 书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我司自愿参与贵司氧枪喷头(加工费)采购(业务编号:ZB/SC2021-PS056)项目的投标,现承诺如下:

一、我司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本项目投标,理解并接受贵公司的开标、评标、定标等相关规定。

二、我司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所有法人资料及有关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持有,不存在失效、虚假的情况。

三、严格遵守贵司的有关规定,投标中不围标、不串标、不泄标,以及不排挤其他投标人参与公平竞争。

四、在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之内不撤回投标,中标后在贵司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我司自愿接受贵司处理(如: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没收投标或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造成贵司的经济损失赔偿及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2021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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